商品房预售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异同点
时间:2023-07-08 11:40:15 4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区别: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属于行政管理制度,预告登记是民事制度。预告登记的主要机关是唯一的,即房屋登记机构。商品房预售登记主体管理机构法律赋予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可以委托给房屋登记机构。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要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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