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张大庄乡消费者李某,看到广告中宣传的某药品对自己的腰腿痛很适用,便来到县城某药店花398元买了一个疗程的药品。使用后李某发现症状一点也没减轻。李某便再次来到药店,被告知一个疗程无反映,还需再买一至两个疗程的药品才行。李某又花398元买了一个疗程的药,服用后还是无效果。李某又找到药店,药店让其再买药,这时李某犹豫了,如吃了再不管用怎么办?于是李某拿着药品包装盒来到县消协咨询。
宁津县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发现李某提供的包装盒上的说明,根本不像广告上宣传的那么神奇,属夸大疗效的虚假宣传。县消协立即通知广电局停播该广告,责令药店退回李某购药款796元,并将该案移交有关行政部门。
宁津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一些药品广告对其疗效的宣传,购买时要仔细查看说明书和批准文号,切不可乱用药,既损失钱财又不利于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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