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的法律风险
时间:2023-05-07 08:41:16 3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担心劳动者不能通过试用期,要解除劳动合同很是麻烦,因此,只与劳动者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一旦双方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视为未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的法律风险

试用期不成立,就不可以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再订立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就负有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若合同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要解除正常的劳动合同对规章制度和程序的要求很高,很多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操作不当,还有可能要支付赔偿金

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不成立,如用人单位是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如有证据证明该工资并非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则用人单位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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