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一次集中检查中,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发现一家企业将部分职工列为学徒工,每月只发给600元津贴。劳动监察部门明确指出,这一做法为违法行为,学徒工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本市最低标准。
从今年9月1日起,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调整为750元/月,但位于浦东新区的某有色金属铸造公司却自说自话规定:凡新进人员一律算学徒工,这些学徒工由公司指定一批熟练工作为师傅负责传、帮、带,徒弟们的生产产量全部计在师傅名下,徒弟每月只发给600元津贴。
劳动监察部门指出,学徒工是一个传统概念,主要指一些技术性岗位实行师傅带徒弟的做法,但学徒工同样是劳动者的一员,他们也提供了正常劳动,国家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对于他们同样适用,因此公司支付给他们的工资同样至少应达到750元,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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