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可以。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要是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一、辞急工扣工资标准
所谓辞急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时间内解除合同。辞急工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应当扣除多少工资,如果是合法的辞急工,即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急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二、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规定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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