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吗
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三)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离职后工资多久必须结算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离职后多久把工资结算完的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予结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一家公司一般都是在每月15号给员工缴纳社保。所以,如果我们要辞职,也要等到当月15号以后,等公司交完这个月的社保,然后在下个月的15号前找到工作。这样下家公司就会把下个月的社保也给你缴上,就不会出现断缴。我们只需要记住社保账号和公积金账号,到下家公司以后交给新公司经办人员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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