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收养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书面收养协议,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且该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外国人是否可以在我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可以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一)跨国收养申请书;
(二)出生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五)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六)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八)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二、外国人收养中国孤儿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外国人收养中国孤儿的法律程序有:
1、经其外国人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并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2、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三、涉外结婚登记的证件需要什么程序
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程序:(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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