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国收养申请书;(二)出生证明;(三)婚姻状况证明;(四)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五)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六)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八)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履旅行的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本人没有配偶的证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若是来华留学的外国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登记结婚。涉外的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据,合法登记的婚姻,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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