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的工资被用人单位无缘由地进行克扣,员工可以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讨工资。用人单位是以由解除劳动合同来进行克扣工资的话,还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赔偿标准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参考,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克扣工资向哪儿投诉: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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