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与试用期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试用期与正式入职的区别在于,如果员工未能通过试用期,雇主有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员工有权提前3天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相关知识: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法规
(I)限制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条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细化试用期。(II)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这涉及到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性质。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时间。在用工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基本得到澄清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并非所有的劳动合同都能约定试用期
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为了完成某项任务,或者劳动合同的期限少于三个月,则不应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试用期未设定,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内常见问题
(一)试用期为约定条款。如果双方事先未达成一致,用人单位不能根据试用期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就试用期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才能确定试用期条款。合同是双方协议的结果。这是双方在互利的基础上充分表达意见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将其意愿强加于另一方,并通过强制命令、胁迫等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II)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约定的试用期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各项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交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受到限制,也不能与其他工人区别对待(III)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换句话说,劳动合同双方是否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五年的,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期(如三天、五天、一周、一个月、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内。无论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后是否继续,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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