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新劳动法对护士夜班的规定是什么
新劳动法对护士夜班没有作出规定。
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对夜班作出额外的规定,只规定劳动者每日、每周、每月的工作时间,同时赋予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实行合适的工作和休息时间。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法定工作和休息时间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护士的夜班就是医院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实行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由于医院的特殊性,无法适用法定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只能由医院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但是,医院在确定工作和休息时间时,还是必须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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