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发放。高温津贴是一种法定权益,具有法律强制性。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到33以下的,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即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给职员的高温补贴一定要发吗
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规定高温补贴强制执行。
新办法还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而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今后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将支付相应的违法成本。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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