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权利,村委会属于自治组织,不享有征地权,只有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可以依法征收土地。
一、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各地县政府没有权利征收土地。只有国家才有权征收土地,现实中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使,由区县国土局具体办理。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二、强制征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补偿的程序
需要经过下列程序:
1.下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下达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张贴公告。
2.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土地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3.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村的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5.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特点和程序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政府会,并就听证会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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