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主为工人购买的社会保障费用不包括在工人的工资中。社会保障费用必须由雇主支付,不得包含在工资总额中。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I)小时工资
(2)计件工资
(III)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费(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在工资总额的范围内:
(一)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向运动员和教练员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励以及奖金
(2)与劳动保险和员工福利有关的各项费用
(3)与退休人员待遇有关的各项费用,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4)各种劳动保护支出(5)特许权使用费、讲座费和其他特殊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津贴、缺勤伙食津贴、,工作调动的差旅费和安置费
(7)员工携带自己的工具和牲畜到企业工作时支付的工具和牲畜补偿费
(8)租赁业务单位承租人的风险补偿收入
(9)股息(包括股票股息)和利息支付给购买企业股份和债券的员工
(10)劳动合同制度下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和生活补贴
(十一)提供劳务的单位因雇佣支付的外部工资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临时工(12)根据加工订单法支付给家政工人的加工费和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授予费(XIII)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XIV)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不缴纳社保的
对未依法足额按时缴纳社保费的单位的处理主要分为四个环节:催缴社保费、查询存款账户、申请执行和执行措施:
1。敦促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区、县社会保障分中心责令其依法限期补缴;二是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机构依法受理社会保险缴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检查,如果雇主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隐瞒雇员人数和缴费基数,则命令雇主补缴或限期缴纳。查询存款账户。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区、县社会保障分中心可以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用人单位的存款账户和缴费能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查询。申请强制执行。区、县社会保障分中心取得查询结果后,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未缴社会保险费分摊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4。执法措施。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需要拨款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发出催款单。支付催款单的截止日期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雇主有权作出陈述和辩护;逾期未缴纳或补缴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社会保险费分配决定,并将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配决定送达用人单位,并将《关于协助向雇主开户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分配未缴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送达
上述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障费用不计入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障费用由雇主强制支付,不得计入工资总额。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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