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具体金额需根据材料详细计算。工伤赔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可以自行调整,所以赔偿标准各部相同,所以大致列一个赔偿项目,自己估算一下。
二、只是一般情况下,具体到自己地市按照当地标准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工资的,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的按照受伤前12个月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算。两者相差很大,要主动提交工资证明材料。
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8个月公司支付,按照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各地标准不一,打12333咨询。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
其他,比如交通补助、护理费等自己和公司协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调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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