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小学的三好生评选中落选,学生小谢认为学校不公向教委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小谢以侵犯荣誉权为由对崇文区教委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区教委撤消行政决定。笔者昨日获悉,崇文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案件。(《北京晚报》2004年3月12日)
虽然三好学生只是一个荣誉,但毋庸置疑,三好学生的评定却一直都是家长和学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对于北京出现的小学生因没评上三好学生而将教委推上了被告席的咄咄怪事,我只想说,没评上三好学生算什么侵犯荣誉权,原因有三:
首先,小学生告教委背离了评选三好学生的初衷。三好学生评选只是一种方式和手段,其初衷是想通过对优秀学生的表彰,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更何况,三好学生的名额是有严格限定的,以防过多过滥,失去了评选的意义和作用,这样一来,势必就会造成,学校不可能将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都评为三好学生,于是,即使小谢符合评选条件,没有评选上也应该属于正常现象,不存在侵犯荣誉权之说。
小学生告教委的背后暗藏的是炒作。自以为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小谢,没能评上三好学生,肯定心里有许多不满和怨气,当他将情况透露给父母时,如果父母能及时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说教和开导,那么小学生告教委的事肯定就不会发生。之所以发生了这种情况,不可排除这是其家长的一种恶意炒作,毕竟一个孩子对荣誉权的理解和认识还不足以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和捍卫。
小学生告教委暴露出了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的缺憾。这件事,反映出我们目前的教育,过多地宣扬和引导了学生对名誉、荣誉的重视和追求,而忽视了学校是传授各种知识、技能和培养严谨、科学的学习态度的场所,是帮助学生树立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地。小学生告教委,其实是一种浮躁和急功近利的表现,纯粹是对名利的一种追逐,这对培养学生参与公平竞争的意识和观念的形成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因此,奉劝我们的媒体、学校、家长及相关执法部门从学生的成长、社会教育等方面做长远考虑,理性和谨慎宣传、处理、解决这起小学生告教委的案例,不宜嗰多起宣扬和夸大了其意义和作用,并力求将其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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