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算是荣誉权
满足以下两个特征时才算是荣誉权:
1.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2.荣誉权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荣誉既得权表现为荣誉权人对其已经取得的荣誉及其利益的独占权,其他任何人都对这一权利客体负有不得侵犯的法定义务。荣誉期待权,即荣誉获得权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而组织没有授予其荣誉,就可以向组织主张应获得的荣誉的权利。
综上,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二、哪些是侵犯荣誉权行为
以下行为是侵犯荣誉权的行为: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
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
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
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
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章等。
三、名誉权与荣誉权存在的联系
名誉权与荣誉权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联系:
1.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
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主体的名誉、荣誉。荣誉和名誉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把荣誉视为名誉的一种特殊形式。
2.不是财产权但都与财产权相关。
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它们都与特定的人身不可分离而且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是,它们又可以与一定的财产权发生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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