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怎么规定
《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
第七条: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在工业园区就业的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劳动或者自由职业,并在省、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名义存档的人员。
二、赣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的办理材料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首次申请时提供)
2、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3、档案存管证明(首次申请时提供)
4、身份证(首次申请时提供)
5、就业创业证(首次申请时提供)
6、劳动合同或居委会(雇主)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首次申请时提供)
三、赣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理的流程
1、申请
2、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实施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申请不被受理的,实施机构现场告知办事对象不受理结果和原因;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办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审批
4、送达,转账拨付
全文5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