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收费吗
不收费
二、防城港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的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条社会保险补贴。(四)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符合设区市确定的主导产业范围,经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地方实际认定,在我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应连续计算。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上年度的12月或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相比较,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三、防城港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的受理条件
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全文4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