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算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简称《草案》)规定:“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由此,如果是以在单位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临时工当然应该有工龄。
临时工是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极个别地方还保留临时工称呼,相对于正式工而言,临时工在绝大多数地方已经不复存在,所有职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通常情况下的临时工,是不能够计算工龄的。但如果某职工在原单位从临时工干起,至被单位录用为正式工(合同工),始终是在为该企业服务,从未中断或离开过该企业,其工龄理所当然的应被认为属于连续工龄。具体手续办理,应该由该职工原工作单位提供其自参加工作之日(临时工)起的职工登记表或其他文字记录。
一、临时劳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区别
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法律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二、临时工因工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按劳动法规定,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若临时工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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