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辞职不让3天走,没有证据,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试用期辞职不让3天走,没有证据,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因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二、试用期工资应当如何发放?
试用期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三、试用期的约定需要注意什么
试用期的约定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3.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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