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如下: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二、受理调解申请的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调解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件指定调解人或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四、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审查确认。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
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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