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的,公司会在发放工资时间发的;没有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一、拖欠工资工商局管吗
工商局一般不受理拖欠工资。所以,对于拖欠工资工商局管吗的问题就不存在了。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二、超过15号发放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超过15号发放工资没有违反劳动法。
法律法规对每月发工资时间没有规定,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但规定了每月应当发放工资。法律法规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说明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写明或与员工约定发工资的固定日期,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的(即除了年工资、季度工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7日;
2、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3、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未及时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工资拖欠不发去哪个部门投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3.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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