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是否可以增加被申请人?
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被申请人不能被追偿。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因劳务派遣发生争议的,被申请人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劳动争议与用人单位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也可以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参加仲裁活动。
2。公司能否直接对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
事实上,如果公司拒绝接受劳动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首先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1。法律法规对裁决的适用存在错误;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劳动仲裁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依据的是伪造的证据;
5,对方隐瞒足够证据,影响公正裁决;
6,仲裁员在本案仲裁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有上述明显错误的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后,公司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此外,起诉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1。先准备投诉,陈述劳动争议的诉求,如声称员工工作有过错,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等。
2。准备好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按通知书要求等待开庭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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