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交易过程中,支付订金之后若产生反悔的情况,通常情况下,订金将无法得到返还。这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一旦依法签订且生效,就不得擅自解除。然而,如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卖方同意解除合同,买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卖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此种情况下,订金亦无法得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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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