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房定金方面的事宜,一经确定并支付之后,便不得随意撤销或更改。尤其在针对由于购房者自身因素导致无法成功购得房产的案例中,通常情况下,定金都将不予退还。除此之外,部分房主可能还会进一步要求购买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失。
然而,若出售人未能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履行应尽职责,抑或是其行为涉嫌欺诈等不当行为,那么买方则有权利向卖方提出返还双倍定金的诉求。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与权衡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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