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要员工了,就必定需要支付赔偿。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复杂的影响环节作为员工很容易迷失,进而不能够合理伸张自己的权益。我们一一梳理下:
一、企业觉得员工不合适要辞退,首先需要拿出“不合适”的证据。
什么是不合适的证据呢?绩效!只要是用作评价员工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工作成果并且是正式的评价(需要上级签字、下级签字的)不论周期长短,都是绩效。所以企业判定你不适合企业了要无偿的辞退你,首先需要在绩效考核结果上体现你是不合格的,而这个不合格是需要你和上级签字认同。
二、这衍生出一个问题,企业里面绩效到达什么标准是辞退的标准?
千万不要自以为是的认为不合格就是辞退的标准,只要制度里面没有说明就不算。
所以一定需需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规定,绩效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算是达成辞退的红线标准。在这里还延伸出另一个问题,要是企业对于合格的红线划得很不合理怎么办,比如满分100分99分都算不合格,那岂不是坑死所有员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中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发布,都需要经过工会和员工代表参与评议,通过后才算生效,否则制度是无效的。不仅仅是绩效,在企业中还有“因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辞退的情形,这些相关的要辞退员工的管理制度也同样需要企业工会、员工代表参与评议才生效。
三、相关内容需要你本人签字认同
相关的绩效须要你本人签字认同,和公司相关制度宣贯须要你签字一样,这是一个“知晓”和“认同”的过程。
如果没有你的签字则不能代表你知道相关制度、你认同相关制度,也不能代表你认同这个绩效考核,那么这样的考核结果就是无效的、这样的管理制度对于你来说你是不知道的不生效的。
所以不仅仅绩效考核需要员工自己签字,在公司很多管理制度、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制度等等都需要员工在培训后签字就是这个道理。
四、最后绩效不合格要辞退前,企业还必须先给员工安排技能培训再上岗或者调岗,绩效上仍然不合格,那么才能进入辞退的程序。
全文8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