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的本质上属于公司在法定条件下辞退劳动者时不履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程序,转而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即属于合法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所以公司违法解除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
我们想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公司未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劳动者。
2、实体要件(满足任一即可):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yi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实代通知金的本意是因为企业未按规定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导致劳动者无法提前准备而失去工作机会, 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 对劳动者所作的补偿!
一般代通知金通常是按照上个月的工资水平确定,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以广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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