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义务有:告知劳动报酬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义务;合理使用劳动者的义务;培训劳动者的义务;必须执行劳动法规、劳动政策和劳动标准的义务;接受国家劳动计划的指导、服从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监督的义务。
一、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不可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劳动争议具有哪些特征
1、劳动争议主体是特定的,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是发生在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还包括与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随着我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开展,因为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工会可以作为劳动者的代表组织成为劳动争议的主体。
2、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3、劳动争议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
4、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问题而引起的争议。
三、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是什么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有5大义务需要履行,派遣单位如果不履行以上义务,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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