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取得当地城镇户口,成为当地城市户籍居民是亿万农民工的梦想!这个梦在珠海即将成为现实。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珠海市出台了《珠海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初级到高级不同职业资格的农民工都有望入户珠海城镇户籍;获得相应表彰或者专利发明的农民工同样可以落户。
市外城镇户口在珠海务工人员可参照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享受同等入户政策。凡经核准入户的,其配偶及其子女按珠海市现行的户口迁移政策随同迁户,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所有待遇与当地城镇居民完全一致。
《办法》明确,符合入户珠海条件的农民工,由本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材料查验后由申报单位在管辖的范围内向全体职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携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市或区劳动保障部门办事窗口办理。
《办法》还规定其他市外城镇户籍在珠海务工人员可参照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享受同等入户政策。《办法》还强调凡经核准入户的,其配偶及其子女按珠海市现行的户口迁移政策随同迁户。
落户农民工将获完全市民待遇
农民工一旦落户,除了教育、医疗、社保等休戚相关的福利政策享受完全的市民待遇,《办法》还特别强调,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符合珠海市有关规定可纳入珠海市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政策范围。
位于珠海吉大一家单位的农民李先生告诉记者,珠海市民身份尤其是12年免费教育令人羡慕。李先生的孩子前两年在珠海只能花钱上民办学校,公办学校高昂的借读费让他不能承受,去年只好把孩子送回老家。以往像他这种情况要入户珠海只能靠购房入户,现在购房入户也取消了,就算没取消不知要打拼多少年才能在珠海买一套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所以从未指望落户珠海。现在新政出台,自己也已通过技术培训取得了电焊工的职业资格,符合落户资格,若落户梦想实现,第一件事就是把孩子的户口迁过来,让他享受12年免费公办教育。
入户条件
《办法》规定,在珠海市用人单位工作,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违法生育记录,在该市有固定住所(含本人自有住房、用人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租住房屋)且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农民工,可以申请入户珠海:
一是本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本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年龄女性35周岁以下、男性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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