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的产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般情形下女职工享有九十八天产假,难产或者每多生一个孩子均可增加十五天产假。而即使流产,也根据月数规定了十五天到四十二天的产假。目前我国并未出台2020年的新产假规定,但是全国各地不同省份有关于陪产假的新规定。
劳动法新规2020年离职
劳动者离职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一种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最后一种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情形的,则劳动者可以立即离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布场劳动者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有过错的,则不需要进行补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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