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后发现自己患病怎么办?今天遇到一个案例,王先生与甲公司在2006年9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在2006年12月10日,公司解雇了他。王先生被辞退后多次通过电子邮件与公司要求回去上班,在2007年2月1日王先生发现自己患病。在2007年5月份,王先生把公司申诉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以超过劳动仲裁时效驳回了王先生的申诉请求。律师提示:
1、在员工被公司无故辞退时,不要轻易离开单位,应该要求单位出具书面的辞退决定;
2、如果被辞退时,员工处在患病过程中,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规定给与其医疗期。员工应该及时向单位送达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假单。并在收到辞退通知书后60天内申诉到仲裁委员会,要求撤销辞退决定,补发到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如果没有医疗保险,还要加上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
3、如果在患病过程中权衡发现接受辞退,要求经济补偿金比要求继续撤销辞退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工资的经济利益要高的时候,可以选择接受辞退,要求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
4、员工一定要记住在发生争议后60天内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要超过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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