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无正当理由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工资的行为。不包括: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用人单位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经本单位工会同意,可以临时超期限支付劳动者工资。延长期限的最长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是不合理的
其次,拖欠工资多长时间是违法的?
我国法律法规主要作出以下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工资应当以月工资的形式支付,也包括月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后30日内结算工资,超过30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等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构成拖欠工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可以在一个月内延期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应当通知全体职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没有主管部门的,应当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如果实行周、日、时工资制,工资可以按周、日、时发放。”p>一般来说,具体支付日期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只要单位每月发一次工资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单位按时发工资,哪怕是下个月,上个月的工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在自然劳动结束后超过30天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可以视为拖欠工资。这时,职工不仅可以要求单位及时支付工资,还可以要求赔偿。如有必要,我们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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