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工资拖欠多长时间算违法行为
工资拖欠三十日是违法的。人单位在一个自然月结束之后的三十天内仍未结算工资就算拖欠工资。用人单位需要在三十天内结算工资,超过的则算拖欠工资。一个月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不按期、或不足额支付皆算拖欠工资。若遇到节假日,则需要在提前的最后一天工作日支付。例外情况是,如果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确实资金困难,可合理延后。
二、工资拖欠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具体流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的,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工资拖欠案件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应当负举证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这表明,用人单位有义务保存已支付工资的证据,而劳动者一般不可能掌握未支付工资的证据,在劳动者提出已履行劳动义务的证据并提出追索拖欠工资的主张时,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已支付工资,就应当认定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并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全文6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