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新劳动法被辞退怎样赔偿
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资金断流,员工不能胜任某项工作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员工的工龄进行补偿。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龄在6~12个月的员工按照一年计算,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下的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标准按照员工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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