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2日凌晨4点,“8.10”瓶窑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许明一被余杭警方押解回杭。
8月13日上午,余杭区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郎国锋通报了案情——
8月9日晚,曹女士与儿子小郑回家后洗澡打算睡觉,丈夫郑某不在家。入室抢劫发生在11点,曹头部受到重创,可能是昏迷了一段时间,次日凌晨0点30分左右,她挣扎着用手机打了第一个电话给她弟弟,弟弟起初没听到,后来回拨过去。曹告诉弟弟自己被打劫了,叫他快报警。0点37分,她打了第二个电话给在温州的老公,说家里被打劫了,赶紧报警。她老公郑某立即拨打了110。0点42分,曹用尽最后力气拨打了110报警,她已经说不清话了,反复讲“我被打劫了,你们快来!”
民警和同时赶来的曹某亲友,一起撬开防盗窗爬进去,母子俩倒在血泊中,营救者一时半会没有门钥匙就踢门出去了,这个撬和踢的破坏痕迹,是我们为了抢救而形成的,并非案发的痕迹,除此之外,现场门窗没有侵入痕迹。7岁的小郑因为头部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曹的伤势也很重,一直没有摆脱生命危险,因为第二天很多媒体都报了这条新闻,我们怕凶手看到报纸后潜入余杭第三人民医院灭口,至今一直派民警驻守在重症室外保护曹某。
我们推测这是熟人作案,就重点排查被害人的社会关系和周围邻舍,案发隔壁单元的402室住着一家四口三代人,民警去了好几次都找不到其中的男主人许明一(男,33岁,安吉人)。他父亲和老婆说,8月9日晚上许说去杭州上夜班就一直没回来,我们去那家公路工程公司调查,发现根本就没有叫许明一的员工。
“我干刑警13年来从来没看到这样的事,闻所未闻,令人发指!许明一其实外面赌债欠了没多少钱,也就一万多元,关键是债主跑到他老婆工作单位讨债去了,银行还打电话到家里催款,这让他很没有面子。他说进门后问曹借5000元,只是点头之交而已,曹怎么可能答应的?他就动手了,在厨房找到一把榔头还有一把小刀,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又抢了100多元现金,向被害人头部重击。”
——余杭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郎国锋
“你写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许明一是怎么一步一步走进被害人曹某家里的,因为事发后有人在网上发帖说,许和曹有奸情,是通奸后杀人,这种说法纯属造谣!现在受害人儿子也没了,小孩的妈妈曹某还在医院抢救,这个尊严要帮他们挽回,要澄清的!”
——余杭公安分局宣传民警胡冰
许明一和受害人老公曾是同事,关系一般
失业后找工作不下四五十次,但高不成低不就
郎国锋透露:“许明一在1995年前后进入彭埠的一家油料厂工作,和曹的老公郑某曾是同事,关系一般,也就是点头之交。许的儿子8岁,和郑某、曹某的7岁儿子是在同一所学校读书的。两户人家住的都是单位集资房。郑现在已经是单位中层了。”
2002年许从油料厂离职,后来到一家路桥公司上班,2008年开始赌博,欠债,还为此丢了工作。
最近这一年多来,许去人才市场找工作不下四五十次,但是他好吃懒做,高不成低不就的,所以始终没有合适的工作。
许死要面子,对家里人说自己在杭州一家公路工程公司上班了,工资很高。事实上他白天找不到工作就在外面到处晃荡,上网吧。
郎国锋说,其实许欠债不多,只有一万多元,其中赌债约三四千,两张银行卡透支了七八千。“家里人早就怀疑他了,这一年说说在杭州上班,也不见他拿什么钱回家,而且老说天气热,白天单位放假,晚上才开工,所以经常要上夜班。银行曾经打电话到许家里催还款,他父亲和老婆接到了这个电话,有债主还讨债讨到他老婆单位,老婆再三质问,许很没有面子。”
许明一用受害人的卡先后在临安、黄山取款
监控中他头罩黑塑料袋遮脸,外面再戴一顶迷彩帽
受害人家属清点,没少什么大额财物,只有曹的一张银行卡不见了。
8月10日晚10点,民警发现曹的银行卡在临安一台ATM机取款18000元。调取ATM机监控,发现取款的是一名中年男人,头上以一个黑色塑料袋遮脸,塑料袋外面又戴了一顶迷彩丛林帽。
郎国锋强调一个细节:“他进银行门的一瞬间,不经意地用手拨弄了下塑料袋,露出发形,是很短的短发,另外个子170厘米以上,体型很壮,和我们从外围了解的许明一体貌特征比较接近。”
8月11日早晨5点40分,曹某的银行卡在安徽黄山市一ATM机上再次取款19000元。经监控资料比对,取款者与此前在临安的取款者为同一人。
民警前往黄山长途车站,监控资料显示,许明一于当天早上6点多进入长途车站,买了一张早上6时40分发车前往安徽合肥的大巴车票,预计将于当日11点许抵达合肥市汽车东站。
余杭警方组织人员赶往合肥,合肥警方对许乘坐的大巴进行尾随跟踪,当天11点10分,大巴车进入车站,突然该车上一中年男子用车内安全锤砸破车窗玻璃,企图跳车逃跑,被民警控制,他就是许明一。合肥警方从他身上搜出3万元现金。
晚上骗家里人说去上夜班
出门晃荡了一晚上想抢个包未果
回家路上看到受害人家灯还亮着就上去敲门
8月9日晚上8点30分,许明一对老婆说要去上夜班。当晚下雨,老婆孩子原本打算送他到车站,后来有事就没陪他。
许明一出门后,想到债主又要催款了,就想到抢劫。他说原打算路上碰到合适的对象,抢个包什么的。他四处晃荡寻找目标,但是一直未果。
夜深,他走回家,看到受害人家的灯还亮着,就去敲门了。他晓得郑这几天出差,但也不十分确定男主人到底在不在家,就决定:“如果敲开门,她老公在,我就找个借口说几句马上离开;如果男的不在,就借钱;如果她肯借的,我拿了钱就走;如果她不肯借,就抢。”
一开始,因为老公不在家,曹某不肯开门,许明一再三督促着说“有急事要商量”,骗她开门实施抢劫。除了那张银行卡,许明一还从曹钱包里抢走100多元钱。
作案后,他步行逃离现场,在路上发现许多警车赶去案发地,就在一座桥下躲了一夜,天亮后,他沿苕溪一路走到老余杭镇(这段路开车需要40分钟左右),走得鞋子全湿了。
在镇上,他用抢来的100多元钱买了衣服和裤子换上,然后逃到临安,在ATM机取钱后买了双新鞋。(通讯员胡冰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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