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报销引起的纠纷不是劳动争议,而是财产关系引起的民事纠纷,不是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发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在什么情况下不接受员工仲裁?
可能有三种情况不接受员工仲裁:
首先,向无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这样,别担心。仲裁委员会会通知你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第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不在仲裁委员会的范围内。只要劳动仲裁申请在劳动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内,劳动委员会不予驳回。三是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仲裁期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为: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三、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七)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因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返还其他劳动合同的定金、定金、抵押物和抵押物而发生的争议;或者因转移而发生的争议员工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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