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50岁以上员工的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仲裁有什么规定
(一)没有合法理由不能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证据去当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辞退职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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