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方可以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一、超过约定的15日发上月工资算不算拖欠工资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约定15日发上月工资结果月底才发,算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在单位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不属于押半个月工资,是合法的工资发放方式,只要每月都按时足额发放上月工资,就不存在押工资的行为。
二、工资算错了下个月扣回可以吗
不可以直接扣减。公司必须提供足以证明计算错误的证据或证明后,可以将工资更正。根据法律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时有哪些义务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时的义务有: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3.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4.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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