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抵押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需要的材料包括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及土地申请表、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还有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一、土地抵押去哪里办
当事人需要将土地抵押的,去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二、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需要以下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1.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等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多久
如果当天办理抵押登记,正常需要5个工作日才能领取他项权利证,不过可以办理加急,2天就能好。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银行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应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银行应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利证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他项权利专指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对房屋拥有的某种特定权利,主要是典权和抵押权。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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