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目标成涨价目标
房产限价标准缘何成了涨价标准
当前的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又走到了紧要关头。根据年初国务院发布的新国八条——被称为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一条新的举措就是将房价目标施压于地方政府,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然而各地方政府在出台房价调控目标方面却显得步履维艰。据统计,截止到3月底的规定限期,全国600多个城市中,不足100个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除了北京房价目标略微下降外,其他城市一律上涨。其中上海、深圳公布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GDP与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几乎所有地方政府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都是根据GDP、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制定房价的上升幅度,没有一个地方政府调控目标涉及房价收入比、CPI等核心指标。
显而易见,中央政府希望通过新国八条稳定甚至降低房产价格,而地方政府却希望房价保持一定区间内上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能做到的最好的结果就是房价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匹配。最坏的情况是房价继续增长后暴跌,甚至影响到整体经济。
为何国务院指定的限价标准到了地方政府那就成了涨价标准?要回答这个问题,还要从中国财政体制入手。除了增值税,地方政府主要靠出让土地所得来支付基础建设及其它行政开支。据统计,从2006年至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依次为0.7亿元、1.3亿元、0.96亿元、1.59亿元、2.94亿元,其中2010年较上年同比增长106.2%。可以说,地方政府出售土地的收入是进行经济改革资金的主要来源。中央政府打压房价,很明显损害了地区发展的利益。目前中央政府大刀阔斧改革,下定决心打压房价,想要改变土地财政的格局,但是地方政府已经对土地财政重度依赖。如今此次房价调控目标已经演变成了一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其实中央政府担心房价涨得太快、太离谱,出台包括新国八条的一系列打压房价的政策,无非是为了防止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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