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根据有关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居民。这些农村居民与城镇职工没有身份差别,社会保险是职业关联保障,任何劳动者只要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就有权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所以农民工应当与城镇职工一样参加社会保险。
拖欠农民工的钱不给有什么处理方法
拖欠农民工的钱不给处理方法如下:
1、依法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拖欠工资情况严重的,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欠薪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过仲裁时效的,依法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其依法支付双倍工资;
4、经协商或者劳动部门介入,仍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起诉;
5、老板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6、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当事人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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