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多少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试用期工资扣税吗
试用期工资的扣税是要达到个税起征点才要扣。只要试用期期间工资达到个税起征点都是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你的收入多少来征收的,现在的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这个的就要纳税,不管你是不是试用期。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符合纳税条件的,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用期内,符合纳税条件的,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试用期工资如何结算
工资结算周期中开始的,基本工资除以全勤天数得到平均日工资,乘以出勤天数得到税前工资,然后扣税之类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80%。同时,所发工资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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