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准备相关的证据,主要是提交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提前复印好相关的法律条款,以便向仲裁庭陈述及在辩论程序中使用。为了防止庭上遗漏,还需要准备一份书面的陈述材料。案件不太复杂,思维和表达能力较强的人可以考虑不委托律师。
(1)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2)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主要是提交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没有单位交保险金、未与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则由单位提交反驳证据,若其举证不能,则请求成立。(3)提前把相关的法律条款复印好,以便向仲裁庭陈述及在辩论程序中使用。(4)计算好单位应该赔偿数额和计算的依据。(5)准备一份书面的陈述材料吧,防止庭上因为紧张而有所遗漏,另外,提交给仲裁庭,也会让仲裁庭系统地了解仲裁请求的理由。(6)案件不太复杂,若思维和表达能力较强,可以考虑不委托律师。
劳动仲裁开庭原告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劳动仲裁开庭原告需要准备以下证据:(一)与争议有关的证据;(二)与争议无关或者有争议但已协商解决或者调解解决的证据;(三)与争议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其他证据。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因准备证据或者提供证人证言等需要支出合理费用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开庭原告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准备证据时,应当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便在仲裁庭上充分展示和证明自己的主张。
在劳动仲裁开庭前,需要充分准备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便在仲裁庭上充分展示和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准备相关的证据(主要是提交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提前把相关的法律条款复印好,以便向仲裁庭陈述及在辩论程序中使用、准备一份书面的陈述材料、计算好单位应该赔偿数额和计算的依据。在准备证据时,可以考虑不委托律师,但应当确保思维和表达能力较强,以免在庭上因为紧张而有所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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