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
1、申领对象
市民卡的申领对象为具有温州市户籍的本市市民和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申领程序
(1)由本人提供有效身份件证原件向受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合作银行申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可由所在单位、学校统一组织,向受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合作银行申请。
(3)申请资料
①按要求如实填写的《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温州市范围内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在申领人同意的前提下,采用二代身份证照片;无温州市范围内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各合作银行(或其他第三方)进行采集;
(4)申领人在登记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时,可自主选择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账户功能是否开通,由申领人自行决定,银行不得强制开通。
(5)申领人社保信息系统记录的该申领人信息不一致的,应先更改社保信息。
3、相关费用
个人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免收卡片工本费,补卡或换卡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补换卡工本费。开通银行功能的卡免收银行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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