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其他注意事项是什么?
时间:2023-04-28 15:14:36 4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鉴定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于在工作中受伤,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现委托前往贵局申报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事宜,请贵局予以方便、支持。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经常居住地:

委托权限:申报工伤认定、领取工伤结论书等。

委托人:日期:年月日

受委托人:日期:年月日

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向哪个部门提出?

答: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为1年。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得申请。

二、提出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人社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各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逾期不补正并且未超法定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三、工伤认定机构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恢复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全文8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事实劳动关系 最新知识
针对工伤鉴定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其他注意事项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伤鉴定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其他注意事项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