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手续:(一)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同意后,向县委组织部书面申请借调。借调申请应当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和借调期限。(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县委组织部领取《平乐县借调人员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经借调部门(单位)和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字后,由县委组织部发出书面借调通知。(三)有特殊情况的,县委组织部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政府县长报告,然后发出书面借调通知。
怎样对长期借调人员进行处理
超过借调期限的借调人员,原单位不得继续发放工资,不得进行考核。为了整肃人事管理,组织人事部门对借调做了严格规定,已经都有文件清理以往的借调人员。如果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确需借调,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借调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借调的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员借调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借调单位”或“外单位”的定义:借调单位指本公司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和其它合法的团体。
第三条借调的程序
1、借调单位须向公司出具书面借调函,借调函应明确借调的人员和借调的日期、期限。
2、经公司研究并征求借调人员同意,由公司复函,并由公司与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签订《三方借调协议》附件1。
全文5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