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给工资可以要求赔偿。国务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处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
工伤超过申报时间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工伤超过申报时间还可以要求赔偿。工伤认定时间规定员工应在一年内申报,如果一年以上没有报告审查,工伤部门可能不会接受,但没有规定员工不能向单位要求相关赔偿,员工也可以向单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不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自欠款起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理欠款金额1倍以上3罚款低于两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全文5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