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求助
没有工资条如何维权
今年2月初,胡小姐来到北京,入职到一家商贸公司当销售员,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然后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就拿走了,我问他们要,但是他们以种种理由推脱,前两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以现金发放,从没发过工资条。胡小姐对记者说。
进入公司后,胡小姐发现,只有达到一定的任务量,才可以拿到全额底薪和提成。由于胡小姐3月和4月销售业绩一直不好,公司直到5月才发给她前面两个月的工资。人事经理将工资表拿来,让她签字发钱后,就将工资表拿走了。胡小姐想申请仲裁,但手上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条等凭证,让她觉得很为难。
律师答疑
职工可收集旁证申诉
针对胡小姐的疑问,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表示,如果拿不到劳动合同,手上也没有工资条,胡小姐可以收集公司发放的出入证、工作牌、内部通讯录、公司内部培训资料、工友的证言等,这些旁证也可以证明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工会律师介绍,从工会调解部门受理的拖欠工资案件中,工资条多数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关键证据,尤其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工资条常常是其可以提供的唯一凭证。如果职工反映单位拖欠工资,手里只有工资条,通常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对于单位来说,发放工资条不会增加太大负担。可对于职工而言,工资条却是重要的维权工具,一定要注意留存。
一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张女士介绍,很多单位实行了无纸化办公了,如果不发放工资条,就应该通过内网或者电子文本让职工查询相关的工资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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