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
时间:2023-02-28 19:13:09 2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一般按照下述情况确定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为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或申请仲裁之日)为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

(4)如果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计付标准不能约定过高(以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为宜)。

(5)没有约定的,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申请仲裁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